为了推进实施学校“湖北大学十年树人计划”,推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作,学院针对2019届本科毕业生启动“湖北大学十年树人计划”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对象及申请基本条件
1、全日制在籍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(不含专升本学生);
2、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,社会主义信念坚定,社会责任感强,积极向上,身心健康;
3、勤奋学习,刻苦钻研,基础扎实,修完培养方案规定所要求课程且成绩优秀。除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,同年级同专业可比较性的前2.5学年学业成绩排名不低于40%;
4、专业志向远大,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;
5、诚实守信,学风端正,无违法违纪、考试作弊和其他不端行为;
6、品行表现优良,无违规违纪处分记录。
7、前2.5学年按照学院核准课程及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在规定比例之内,且必修、专选课无不及格记录。
8、国家大学生外语考试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四级成绩达到490分。
二、推荐原则
1、学院核准课程成绩组成
课程成绩=100A/B
A=前两年半学业(必修、专选课)加权平均成绩
B=本专业前两年半学业加权平均成绩的最高分。
2、奖励加分原则
1)获“挑战杯”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、一、二、三等奖者,分别奖励4分、3分、2分、1分。获“挑战杯”湖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、二、三等奖者,分别奖励2分、1分、0.5分。
2)获“挑战杯”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金、银、铜奖者,分别奖励3分、2分、1分。获“挑战杯”湖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,分别奖励2分、1分、0.5分。
3)获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一、二、三等奖者,分别奖励4分、3分、2分。
4)以第一作者在国际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者,奖励4分;在国内重要学术刊物或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者,奖励2分(均以正式发表为准,仅有录用通知单不得加分)。
5)获发明专利者,奖励3分;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者,奖励2分。
6)获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、数学建模竞赛一、二、三等奖者,分别奖励4分、3分、2分。获湖北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、数学建模竞赛一、二、三等奖者,分别奖励3分、2分、1分。
7)获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、数学竞赛一、二、三等奖者,分别奖励4分、3分、2分。获湖北省大学生物理实验、数学技能大赛一、二、三等奖者,分别奖励3分、2分、1分。
8)获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一、二、三等奖者,分别奖励4分、3分、2分。获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(湖北赛区)一、二、三等奖者,分别奖励3分、2分、1分。获湖北省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一、二、三等奖者,分别奖励2分、1分、0.5分。
9)获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特、一、二、三等奖者,分别奖励3分、2分、1分。
10)获湖北省普通高校师范专业大学生教学技能竞赛一、二、三等奖者,分别奖励3分、2分、1分。
11)获全国计算机专业软件水平考试系统分析师、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者,奖励2分;获软件设计师、网络工程师、电子商务设计师、信息系统监理师、嵌入式系统设计师、信息系统监理师、软件评测师、多媒体应有设计师、数据库系统工程师、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证书者,奖励1分;获程序员、网络管理员、电子商务技术员、信息处理技术员证书者,奖励1分(同时获本条款两项以上证书者,按分值最高的一项计算,不累加)。
12)获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四级、三级证书者,分别奖励1分、0.5分。
13)获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一、二、三等奖者,分别奖励2分、1分、0.5分。
14)获全国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共青团员称号者,奖励2分;获湖北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共青团员、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称号者,奖励1分;获湖北大学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共青团员、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称号者,奖励0.5分。
在校期间多次获同次奖项,则按最高奖项只计一次奖励分,不累加计分。
以团队为单位参加竞赛获奖,各成员奖励加分按排名次序依次为相应等级加分的100%、90%、80%、70%、60%计算。
三、排名方式及依据
综合成绩=课程成绩×60%+素质考核×20%+奖励加分(最高20分)。课程成绩和素质考核成绩均换算成百分制。依据综合成绩排名。
四、备注
1、所有推免材料和核准项目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4日。
2、名额:1名。
3、本办法由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推荐免试攻读“湖北大学十年树人计划”工作小组负责解释。
附件: 湖北大学“十年树人计划”申请表.docx 物电学院“十年树人计划”申请表.doc